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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为追款绑架前男友
2022-11-23 15:54:45   来源:长洲区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一女子为追回投资款,纠集他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胁迫手段非法拘禁前男友。近日,经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张某、钟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到10个月。

据了解,黄某(女)与莫某曾是情侣关系,恋爱期间两人共同出资承包山林经营。其中黄某出资承包款8万元,再出资1.4万元用于购买挖掘机,并分两次将上述款项转账给莫某,但双方未就出资情况签订书面协议。后来两人分手,黄某向莫某索要曾交给他的投资款11.5万元,(包括其他投资款项),莫某以投资款全部亏损为由拒绝向黄某返还投资款,但未能出示这些投资款的具体收支明细。

黄某不认可莫某的说法,多次向莫某索要无果后,就指使张某将莫某带至长洲区某小区一处室内控制起来。为逼迫莫某尽快返还投资款,张某叫上钟某过来帮忙。钟某对莫某进行殴打后,莫某给黄某写下一张10.5万元的借条。
此后,黄某与张某又指使钟某逼迫莫某从银行取出6000元交给张某,用于支付他帮黄某追款的“劳务费”。莫某在脱离黄某等人控制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伙同张某、钟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三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经过审理后遂作出以上判决。 (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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