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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2019-01-23 08:31:11   来源:长洲区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中共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按照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统一安排,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进行了常规巡察。2018年11月9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的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层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压牢工作责任。在召开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后,我院于12月4日召集全体干警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周军检察长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增强担当意识,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三是整改措施要有力、可行,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政治建设不够扎实,党的领导有所弱化。
       第一条整改事项: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专题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建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建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主体责任履行“两个责任”清单事项,部门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院党组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约谈。通过整改,党组认真履行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整改事项: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   。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二是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干警集体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三是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干警经常性开展自学。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针对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薄弱环节专题研究,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通过整改,改变了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整改事项:党组班子执行议事规则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议研究行政事务及业务工作。二是院党组会议议题先经过检察长会议确定。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末位表态顺序。通过整改,院党组班子执行议事规则逐步规范。
       (二)思想建设不够重视,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
        第一条整改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参加人员限于中层干部,未能做到全覆盖;也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以上。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干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加强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坚决抵制和防范错误思潮干扰渗透。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
       第二条整改事项:宗旨意识有所淡薄。如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不扎实,帮扶办法不多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担当意识。二是丰富“党员活动日”形式和内容,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如2018年12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到长洲镇泗洲党史馆参观学习等。三是针对不同贫困户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帮出成效。如协助贫困户解决医疗报销问题、就业问题等。四是制定完善依法保障非公经济服务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通过问题整改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四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第三条整改事项:处置思想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检察改革过程中,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多作解释工作,努力形成共识。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消除不利因素。通过问题整改,在增强领导干部处置思想问题能力的同时,提高了干警自身的政治觉悟。
     (三)党的建设存在缺失,基层党建偏松偏软。
       第一条整改事项:党建责任制度落实得不够细不够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政工部门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个党组成员年内都要做中心发言,每次学习会议要有计划、有通知、有记录,材料要规范。二是党支部明确党建任务目标,认真研究,有计划抓落实。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支部任期届满及时进行换届选举。通过问题整改工作,党的建设得到不断规范和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第二条整改事项:党内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院集中学习、部门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做到学在平时,做在经常。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计划把发展新党员作为2019年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优秀年轻干部发展到党组织中来,增加组织新鲜血液。通过整改,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做到党内生活制度化、常态化。
       第三条整改事项:队伍建设不力,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把好聘用人员入口关,特别是聘用书记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招录。二是进人一律公开招聘,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如经党组研究决定,2019年1月,按程序通过长洲区人社局公开招聘一批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三是加强聘用人员管理和岗位培训,以适应岗位要求。通过整改,使队伍建设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既严把选人用人关,又严格管理了队伍。
     (四)作风建设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谨。
       第一条整改事项: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我院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接待要有公函,要有申请、要有分管领导审批,不能超标准接待,同城不接待。二是严格报销手续,加班工作餐不能用“白头单”报销。三是规范经费开支,食堂收支和经费开支分开。四是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公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工作需要用车,要规范填写申请表,经领导同意后才能用车。通过整改工作,我院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等方面的行为,提高了干警规范办事的自觉性。
       第二条整改事项:联系群众和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同司法机关、教育部门、社区等部门联系,加强法治宣传工作。2018年9月以来联合司法、教育、社区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6 次。二是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上法治课一次以上,2018年9月以来,法制副校长共上法制课6堂。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活动。逐步实现在每个社区设置法治宣传栏。三是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权益,2018年9月以来,共接待律师53人次,接待律师案件信息查询182次,不设障碍。四是向人民监督员微信群推送长洲检察院信息,每月一条以上。五是及时更新办公场所指示牌。六是院领导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力。通过整改工作,加强了领导干部与干警和群众的联系,工作作风更加务实。
       第三条整改事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了对内外网的管理,每月更新内容;微信发布每周不少于2期,每周不少于6篇;微博发布每天不少于8条,今日头条与官方微信、微博同步更新。三是提高了信息简报质量。四是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组织要忠诚老实,如实填报。通过整改工作,党组已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
     (五)纪律建设偏松偏软,以上率下责任传导不力。
       第一条整改事项:防控机制不健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廉政防控机制,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做好了记录,做好了台帐收集。二是涉及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设置了专门的登记本,规范了文书材料,需要移交综合派驻纪检组的,将及时移交。三是采取家访、开座谈会、致干警家属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2018年12月下旬,已向每位干警的家属发出慰问信及征求意见表。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廉政防控机制,加强了监督力度。
       第二条整改事项: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三个规定”的学习,各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再次学习了“三个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干警把握不准的,逐级汇报请示。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不落实“三个规定”的,视情节情况严格追究责任。通过整改工作,院党组加强了“三个规定”的学习,逐级压实了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责任。
      第三条整改事项: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形式主义较为明显。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单独设立了办公室,规范了门牌标识。二是每个圩日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到位工作。三是台帐记录只记录我们的实际工作内容,我们不参与接访的不要抄录。通过整改工作,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工作更贴近群众,工作更加务实。
      (六)执法理念和能力有差距,司法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
       第一条整改事项:个别干警工作作风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强了作风建设,开会强调,领导提醒,坚持领导轮流每月检查2次以上。二是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各部门组织执法规范学习,严格按规范工作。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对司法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通过整改,改变了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严谨的现象。
       第二条整改事项:办案部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调必须严格执法,规范司法,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加强了风险评估工作,防范和化解办案引发的社会矛盾。对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开展风险评估。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不按规定作风险评估引发社会矛盾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办案部门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条整改事项:干警责任心不强,部分文书制作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对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了责任心。二是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加强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检察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各部门出具的文书都严格按照相关文书、文件格式要求出具,发出文书前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用印也需要经过领导审批。通过整改工作,使干警更加重视文书制作规范性,提升了干警及领导的责任心。
       三、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按照巩固提高,科学发展的思路,院党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一是在党建方面,研究建立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夯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在纪律方面,从执纪入手,完善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上下班考勤制度》,提高了干警上下班纪律意识。三是教育方面,将不定期组织干警到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将“四个意识”教育深深融入党员干部的言行和生活当中,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在管理方面,修改完善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五是在聘用人员方面,改进了工作方法,严格按照上级院文件要求及长洲区人社局工作程序开展。
       四、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形成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常态
       院党组要求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在思想上要有新提升,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统一到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思想中来。二是在履职能力上要有新提升,组织领导要到位、业务要做好、做细,审核要仔细、严格,督促检查要动真格,不可敷衍了事。三是在作风上要有新提升,要持之以恒纠“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警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务实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推动检察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3842398。
       通讯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8号(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中共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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